因工作需要,中共赣州市赣县区委党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临时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会计人员1名
任职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能熟练使用电脑和会计软件。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能够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管理规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和面试安排
有意者请填写好报名表,于2018年10月7日前将电子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gxdx7247108@163.com,区委党校将在报名结束后统一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者由我校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届时请带好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聘用待遇
实行一个月试用期,工资22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制,工资待遇2600元/月。
四、其他未尽事宜
由赣县区委党校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8270067735 0797—4522180。
赣州市赣县区委党校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