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精神,东兴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3名公安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的辅警属劳动合同用工性质,由东兴市公安局统一管理,主要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不属于公安民警。招聘文职类辅警8名(男女不限),勤务类辅警75名(男性)。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应聘年龄一般为年龄18周岁以上(2000年9月30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全日制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身心健康,体型端正,无色盲,无口吃,男性身高要求165厘米以上,女生身高要求155厘米以上;
6.因勤务类岗位特殊限制,报名仅限男性。
7.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辅警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5.本人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和编外人员配偶、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类、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法律专业、越语专业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报名程序及录用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 10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东兴市公安局(高兴大道33号)318室。
3.报名要求: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张到现场报名,并填写《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退役士官士兵需提供退役证。证件、证书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查核后原件退还应聘者,复印件恕不退还。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
招聘考试包括岗位知识考试、体能考试和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1.岗位知识考试。考试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考试前一周统一公开笔试复习范围,供参考人员进行复习。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的为合格,不合格者予以淘汰,不能进入体能考试环节。
报考文职类的辅警还需加考电脑测试和公文写作,电脑测试50分,主要测试打字速度及基本办公软件操作,评定为合格与不合格(会基本的Word文档编辑和Excel制作技能,且每分钟打字50个以上为合格);公文写作50分。电脑测试和公文写作达到70分(含70分)的为合格。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具有越语专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还要进行越语口语和笔试基本测试,测试合格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 体能考试。体能考试项目为:
男子:1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
女子:800米跑、100米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体能考试内容和成绩评定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锻炼达标标准》(2010年版)执行。个人体能考试成绩评定按照各项目评分标准分别评定分数,取四项总分的平均分作为个人体能考试得分。体能考试达标标准:勤务类报考人员四项目总分不少于200分,单项考试成绩不低于35分;文职类报考人员标准比勤务类降低一档,四项目总分不少于200分,单项考试成绩不低于35分。体能考试达标的进入面试环节,不达标的予以淘汰。
考试者须严格遵守体能考试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考试。在参加体能考试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考试有关规定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聘用资格。体能考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考试的,视为放弃体能考试,取消聘用资格。
3.面试: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思辨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岗位知识考试、体能考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序依次拟录用人员,以1:1的比例进行体检。面试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面试成绩达60分以上人员均可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参照录用公务员标准统一组织进行。
对因体检和政审出现问题造成人员空缺的,依照招聘对象面试结果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在东兴市公安局网上服务平台和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相应聘用手续。
(六)签订聘用合同
格式合同东兴市公安局统一提供合同文本,合同明确辅警的非公安民警身份。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
四、工资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者,支付2000元/月工资,不再聘用;不满一个月的按日均计算报酬;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工作岗位的,与东兴市公安局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由使用单位根据《东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每年对辅警进行考核处理。
(二)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被聘用辅警的工资实施动态化管理机制,按照工作年限和职务层级分级管理,并执行相应工资标准。基本工资342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五险一金”),年度考核达称职以上的,每年可享受3000至5000元的奖励金。辅警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和在编人员差旅补贴等福利待遇。
报名联系方式:
东兴市公安局政工室办公电话:0770—2066319。
东兴市公安局
2018年9月28日
附件: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