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办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新媒体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往、应届毕业生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章守纪,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法律、哲学等专业。
(3)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
(4)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2.岗位条件
(1)热爱党的新闻事业,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以及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3)具备一定的网络管理专业技能。
(4)熟知微博、微信的特性及各项功能,并熟悉其运作方式,对新媒体传播有一定理解。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3)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
在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党委楼一楼101室报名,联系人:李华才,联系电话:0770-2821005。
(二)网上报名
填写《防城港市政府新闻办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发送至邮箱:wxb2825533@163.com。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0月7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四、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核者将接到电话通知参加复审和面试。
五、面试
应聘者接到面试通知后,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近期白底或蓝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到面试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六、聘用与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谈、体检合格后,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期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三年。
试用期间月工资2000元,正式聘用后月工资3000元,正式聘用后按劳动法规定为聘用人员交纳五险一金。
七、其他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解释。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