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局机关财务人员1名(编外)、博物馆安保人员6名(编外)。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优先。
(一)财务报名人员还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财务与会计专业,熟悉财务会计工作,熟悉电脑操作;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二)安保报名人员还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2.具有初中以上的学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行政拘留、强制戒毒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7日。
2.报名要求:报名时提供报名表一份、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能证明本人主要业绩的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方式和地点:
线上报名:将报名材料扫描电子版通过邮箱发送至忻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邮箱:xcxwgl@vip.163.com
现场报名:将报名材料复印件交到忻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205)(忻城县城关镇鞍山路57号)。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忻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邮箱:xcxwgl@vip.163.com
联系人: 蓝潘媛;联系电话:0772-5511024。
4.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五、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应变等综合能力。
六、聘用
通过面试、考核、体检(应聘人员提供近期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费用自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待遇
(一)招聘人员待遇:聘用期间局机关财务人员工资待遇每月2500元/月、安保人员工资待遇每月1450元/月;出差按规定补助,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正常发放工资。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核审查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忻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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