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职位
(一)党建指导员1名
三、招聘方式及范围
采用现场报名、笔试及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熟悉党的基本知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政机关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党性强、作风正,政治思想觉悟高;
2.无社会不良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违法违纪行为,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
3.有独立工作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电脑软件。
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事业心和责任心。
(二)资格条件
1.党建指导员
①年龄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是2023年8月31日);
②中共正式党员;
③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④户籍不限,具有街镇、社区工作经验或基层党务工作经验及文字表达能力强者优先。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29日至9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文船路208号,红山街道办事处6楼604室;
(三)提交资料:
1.登陆黄埔信息网下载并填写《红山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学历证及学历鉴定或验证报告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退役军人需提供复员证明;
3.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
4.中共党员需提供党籍证明资料(证明日期为近一个月),即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加盖公章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注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及入党具体时间。
应聘者所提供的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另行电话通知参加考试。
六、考试
(一)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达不到5:1要求的,该职位暂不开考。
(二)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计算方式确定拟录用人员。
七、政审考察
根据我单位开具的政审函提供政审材料。
八、体检
组织考察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九、递补方式
政审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如入职半年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则按成绩依次递补。
十、录用和待遇
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根据我区编外聘用人员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公积金,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红山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郑小姐,咨询电话:020-8239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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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红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