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合同制辅助人员4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岗位职责:合同制辅助人员是从事检察办案及其它检察业务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案件材料的收取、流转、登记、保管等工作;
2.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等工作;
3.法律文书的校对、印制、送达等工作;
4.案件卷宗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
5.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等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检察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且具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专业背景的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学位,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证书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6.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即199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即199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8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曾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曾因违纪违规、工作失误等造成重大损害及其他不宜担任合同制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9月4日9:00至9月6日17:00
(二)网络报名
1.系统报名。报考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报考者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身份证、户口簿扫描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扫描件;
(4)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须于网上报名截止前取得学位,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并提供相关材料扫描件;
(5)报考者若为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人事关系挂靠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6)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证书的,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2.系统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3.笔试确认及打印准考证。经资格初审通过,报考人员应于9月7日9:00至9月7日17:00,登录原报名网站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笔试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笔试确认后,于9月14日9:00至9月15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4.报名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报考。获“双学位”人员,可以以第二专业报考;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人员,可以以研究生专业或本科专业报考;(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信息不实的,取消相应报考、考试、聘用等资格。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一)笔试。主要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为主,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开考30分钟内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考生可于笔试后7个工作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的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的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进入面试的情况。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具体安排事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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