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2018年公开引进医疗、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促进我县科学发展、赶超发展,按照《关于印发<永州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永州市优秀人才评选表彰办法><永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运行办法><永州市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永委人才〔2017〕1号)等文件精神,广泛选拔优秀人才,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省内外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特此公告。
一、引进范围和对象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2、“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3、学历、学位的取得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之前。
二、引进岗位及人数
计划引进14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表1《江华瑶族自治县2018年公开引进医疗、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
报考人员可通过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12333.yzcity.gov.cn/)、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h.gov.cn/)查阅相关信息。
三、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引进人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2年6月21日2000年6月21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具备各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表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引进: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5、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及暂未入编的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人员;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7、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在各级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人员。8、其他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
四、引进程序和时间安排
引进人才程序:1、岗位最低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按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2、岗位最低学历要求为“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按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医疗系统:2018年6月21日至6月23日,县卫计委四楼会议室。
教育系统:2018年6月21日至6月23日,县教育局二楼大会议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3张近期同底1寸彩照。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考试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专业要求审核参照《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县招考领导小组认定是否可以报考。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二)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到达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有关事项再另行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笔试内容:笔试均考一科,实行百分制。
医疗系统:医学基础理论知识(30分)和相应岗位专业知识(70分)
教育系统:高中课程相应学科知识(100分)
3、笔试时间:
医疗系统:2018年7月14日上午8:30—10:30。
教育系统:2018年7月7日上午8:30—10:30。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
医疗系统:面试采取技能实际操作考核或专业知识问答的方式进行。
教育系统:美术教师岗位的面试包含专业技能展示(60分)和说课(40分)两个环节。其他教师岗位面试均采取说课方式进行。
3、面试对象:有笔试程序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无笔试程序的,按照实际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确定。
笔试后,如被确定为面试对象,无特殊原因不缺席面试。
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平均分或达到7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四)成绩合成
医疗系统:有笔试程序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无笔试程序: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教育系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须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社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查。
(七)公示
引进工作各阶段结果均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h.gov.cn)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及考生的监督。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列为我县事业编制。招聘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试用期为三个月。
五、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整个公开引进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人大、政协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待遇及优惠政策
根据《永州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学历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工资待遇。按国家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两年内可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管理。
2、生活补贴。引进的人才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外,还享受县财政给予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正高级职称的急需紧缺人才每人每月4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职称每人每月3000元,“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月2000元。探亲费:户籍为永州市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每年2000元,“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每年1000元;户籍为湖南省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每年4000元,“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每年2000元;户籍为湖南省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每年6000元,“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每年4000元。发放期限为3年。
3、岗位聘用。对引进到我县工作的急需紧缺人才可特设岗位,首次聘用的,不受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保留其原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任职资格连续计算。符合条件的,不受工作时间长短的限制,可优先推荐申报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享受政府津贴专家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科研支持。科研支持对引进的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江华创新创业发展的,经评审后由县财政给予5-1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100万元资助。引进人才在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省科学技术奖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时,同等条件下,相关部门应优先立项、优先推荐、优先支持。
5、住房保障。对引进人才,由用人单位提供临时性住房,待引进人才购房或者离开我县后由用人单位收回。对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在我县县城购买首套商品房,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正高级职称的,由县财政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职称的,由县财政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由县财政给予4万元的购房补贴。
6、个税优惠。对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科研经费、发放的各类奖金,其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回。
7、公共保障。引进人才愿意来我县落户的,优先安排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引进人才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愿意来我县工作的,可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引进人才未成年子女转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就读的,根据本人意愿,可就近安排就读。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影响其招聘考试结果的,由本人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经本次公开引进聘用后放弃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公开引进、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考人员报考有最低服务年限限制的岗位,一经聘用后,在服务年限内不能调离本县,否则予以辞退。国家政策规定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除外。
4、对引进人才服务期未满调离我县的,期间享受的生活补贴、住房补贴等应当全额退回县财政。
本次引进政策由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卫计委政工股0746-2311493
县教育局人事股0746-2323196
县组织部干部室0746—2325640
县人社局人才开发与人才资源市场管理股0746-2330837
监督电话:县纪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0746-2320811
附表:附表1:江华瑶族自治县2018年公开引进医疗、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
附表2: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表3: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开招录(聘)机关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