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交易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市交易中心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和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分别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相关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符合岗位的专业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3),具体专业名称参照《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市交易中心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予以认定;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七)报名公开招聘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八)报名公开选调的人员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选调范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
2.选调条件
(1)工作经历计算到2023年7月日止;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日后出生)。需有较高的实际工作水平、业务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详见附件3)
(3)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现工作岗位或任现职未满1年的;
(3)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专业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选调文字综合管理岗位人员1名。具体招聘计划及专业详见附件1、3。
四、招聘、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本次考试公告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s://www.hhrsks.com)和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ggzy.huaihua.gov.cn/)公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相关情况。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9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3.报名地址:市交易中心409室。
4.公开招聘报名提交材料如下:
(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需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含最高学历、第一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在有效期内)报名;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有效期内)或学历认证报告;
(5)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6)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期提交材料或逾期材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如出现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学位证,如未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5.公开选调报名提交材料如下:
(1)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4),需手写签名;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取得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身份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4)工作经历及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5)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同时提交电子版);
(6)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其中,所要求的学历证书须提供学信网系统验证报告或证明材料,国外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和领取准考证等事项将一并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s://www.hhrsks.com)、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ggzy.huaihua.gov.cn/)公布。
2.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主要审查相关报考材料原件。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面试有关事项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s://www.hhrsks.com)、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ggzy.huaihua.gov.cn/)公布。
资格复审有不合格或放弃而造成招聘岗位达不到1:3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依次递补不超过两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未按期提交材料或逾期材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如出现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招聘资格。
(四)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对应岗位选调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对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可以取消或降低开考比例,也可以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综合写作能力等。
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如面试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试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试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s://www.hhrsks.com)、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ggzy.huaihua.gov.cn/)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实施体检工作。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应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湘禁毒委〔2020〕26号文件执行。增加毛发检测,有吸毒史的不予录用。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及应聘资格。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如下: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通过实地调查、审查档案等方式,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公开选调人员考察如下:考察主要通过实地调查、审查干部档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含“三龄两历一身份”等)进行核实,了解其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考察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情况等。
(七)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主管部门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依次等额递补1次,公示后一律不再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经市交易中心研究确定拟聘对象,并将拟聘对象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合格拟聘对象名单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s://www.hhrsks.com)、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ggzy.huaihua.gov.cn/)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并查实确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审批
报名公开招聘的,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应聘人员须服从市交易中心工作安排,按事业单位政策兑现相关待遇。
报名公开选调的,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调入人员一律按事业单位岗位进行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调入人员进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制,不享受公务员相关待遇。选调人员须服从市交易中心岗位安排。
(十)其他事项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选调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最低服务期为3年。
4.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选调单位,否则后果自负。
5.本次公开招聘、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本次公开招聘、选调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5-2719035
举报电话:0745-2719270
附件:
1.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x
3.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一览表.docx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