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丽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的意见》(丽人社〔2016〕284号)规定,丽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委托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性别 | 学历要求 | 所需专业 |
运政稽查岗位1 | 7人 | 男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运政稽查岗位2 | 3人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二、招聘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编外用工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正直诚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聘岗位的工作需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 16日以后出生);
(四)运政稽查岗位1要求:身体素质佳,身高1.72米以上。有体育特长、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优先。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运政稽查岗位2要求:具有较好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综合比选、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2日到10月24日(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491号老报社大楼南楼4楼)。
咨询电话:0578-2967602、0578-2967603。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从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妥《报名表》(详见附件),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退役军人应携带退役士兵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三)考试
运政稽查岗位1考试采用先体能测试后面试的方式;
运政稽查岗位2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体能测试标准具体详见附件。体能测试项目为100米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标准式俯卧撑。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重点对文字表达能力进行考试。
面试注重对应试者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
面试和笔试成绩分别采用百分制形式。其中运政稽查岗位2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视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
政治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不同岗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聘用方式:聘用人员与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到招聘单位工作。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工资待遇按照丽水市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业处 0578-2091237
丽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办公室 0578-2273552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一)招聘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招聘单位可以视情核减聘用人员数量,具体情况根据实际报考人员数决定。
(二)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考试安排。对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