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限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退役军人优先;
2.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4.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
5.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能坚持正常工作;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仍在处理期限内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薪酬待遇
工作地点:兴国县城区。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发放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保养老、医疗保险、按标准发放工会福利等。
三、招聘程序
1.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填写个人简历,携带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证件等。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报名、面试、考察、决定聘用和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10月8日止。
2.报名地点:兴国县潋江镇背街5号兴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咨询电话:0797-5323135
兴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