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直接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
普通岗位,人数1名。
三、工资待遇
聘用期间工资待遇为2000元/月(不含“五险”),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出差补助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良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调配和工作安排。掌握Word、Excel等现代办公软件技能,并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二)35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可放宽到40岁),男女不限。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专业:不限。
(五)下列人员不允许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
(二)报名地点:忻城县民政局二楼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请应聘者携带本人有效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忻城县民政局2楼办公室报名(地址:忻城县城关镇翠屏西路7号,双休日不接受现场报名);或将报名表、本人有效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明等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忻城县民政局邮箱(m5512131@126.com)。
六、聘用程序
对符合条件人员由忻城县民政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择优聘用,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可来电咨询。联系人:蓝冬辛,咨询电话:0772-5512131,18078268118。
七、附则
(一)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核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简章由忻城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忻城县民政局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