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长沙市天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14名编外合同制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14人,主要从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
(二)岗位条件
岗位岗位名称人数年龄
要求性别最低学历要求专业要求备注
A01辅助执法人员735周岁以下男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食品与生物类、食品检验与生物类、化学工程与技术类、医学大类、法学类
A02协管员735周岁以下不限全日制大专及以上不限专业具有食品、医学、法律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备注: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其他条件
1、具有良好的综合能力、职业道德素养和语言沟通能力,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及各类办公软件。
2、热爱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甘于奉献,吃苦耐劳,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一定了解。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均不予录用:曾受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劳动教养的;曾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或食品、药品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8年6月6日至6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报名地点:长沙市天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298号天心区政府北栋1711室)。
2、联系方式
食药监局联系人:杨主任;联系电话:0731-85899120
3、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份各一份,《报名登记表》及个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资格初审合格者,现场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总分100分,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折算综合成绩(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1、笔试
①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含写作能力测试)及食品、医学、法律类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发布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栏中。
②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含1:3),达不到该比例的,调整岗位计划数或延长招聘时间,具体延长时间另行公告。
③笔试成绩公布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栏中。
2、面试
①根据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发布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栏中。
②面试前有考生放弃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天有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放弃面试,且不再递补。
③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即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含75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可在面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新进人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现实表现和实际工作能力,如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则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选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六)聘用
经体检及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可由区食药监局研究是否递补;若进行递补,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递补。
四、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天心区食药监局协管员同等待遇执行,依法缴纳五险一金。
长沙市天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