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6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不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及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条件;
3、招聘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6月1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6月1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6月1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3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4、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是指截至2018年6月11日以前实际从事相关专业的工作时间,不含见习期;
5、应届本科毕业生应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6、优先条件是指在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具备优先条件的人员优先招聘;
7、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要求。
四、招聘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
见附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领取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六、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7年6月11 日至6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不含周六、周日)。
3、报名地点:开福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31办公室(盛世路开福区政府大院一办二楼东)。
4、相关事项: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填写《2018年开福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从www.kaifu.gov.cn或www.hnyyws.com下载,A4纸双面打印),报名时请提供《2018年开福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暂未领取资格证者持2017年度考试合格成绩单)、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报考资格审查合格后予以发放准考证。
5、本次考试资格初审只对报考人员所提交报名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全面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阅读招聘简章,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对招聘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及时与我们咨询联系。
6、开考比例: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职位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考生可书面申请改报其他职位。
7、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6月20日-22日(9:00-12:00 13:00-17:00)凭本人身份证到开福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31办公室领取。
七、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8年6月24日(周日),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专业技术岗位为相应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笔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18年7月2日(周一)— 7月3日(周二),考生可在公告公布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7月4 日(周三)--7月5日(周四)(9:30—12:00,13:00—17:00)到长沙市开福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7月6日(周五)下午(14:30—17:3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八、资格审查
1、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审查)。
2、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于7月9日(周一)在公告公布网站公布,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的《2018年长沙市开福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一次)。
九、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结合考生实际及岗位工作特点进行,侧重考察考生的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公告公布网站上公布。
十、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折算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十一、体检
1、体检对象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相同者,除限定优先条件的岗位外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者放弃,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一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二、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一是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二是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岗位考核,岗位考核采取在报考单位对应岗位试用的形式,时间为1周。主要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职位匹配等方面情况。考核结束后如招聘单位对考核对象无否决性意见,则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
十三、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开福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查后,在公告公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并向区人社局报备。
3、所有录取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聘用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采取定岗不定人的管理办法,岗变薪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享受与正式同岗人员同等标准待遇,其保险参加企业单位的各项社会保险。
十四、其他
1、录取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单位报到上班或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2、此次考试免收报名费用。
2、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对从报名到聘用全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记入开福区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开福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
3、咨询电话:开福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731—84558342
监督电话:开福区纪委派驻纪检组
0731—82528891
长沙市开福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