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
招聘计划
天心区教育局科室工作人员:4名
三、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
2、服从安排,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3、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25日及以后出生)。
5、学历学位:
(1) 要求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最高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2) 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在资格终审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凭大学就读期间成绩单报名。
(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本科、研究生、博士生如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参加报名(如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4)应聘者所学专业应为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中文)、教育学、法律专业。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程序
信息发布——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后发放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复审)——确定聘用人选——公示——聘用。
(二)时间安排
1、信息发布
于2018年6月25日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tianxin.gov.cn/)和湖南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
2、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日—7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不报名)。
(2)报名地点: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长沙市天心区新联北路40号天心区实验小学内)。联系人:刘欣,联系电话:81830083。
(3)报名人员需携带: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复印件;③近期两寸同底免冠照片两张;④《天心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察时的资格复审两个环节。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则随时取消资格并不予聘用。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笔试,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
(1)报名人数与招考职位数须达到5:1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核减岗位或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延长时间另行公告。
(2)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当天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双证缺其中任何一证,均不得进入考场。
(4)笔试成绩可登录天心区公众信息网查询。
5、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之前放弃面试的,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当天放弃或未按时到达面试现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3)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个人面试结束后即向面试对象现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75分(含75分)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程序。
(4)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5)根据合成后的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4)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上公示。
6、体检
体检按照新进人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7、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现实表现和实际工作能力。如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则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8、公示及聘用
(1)对考察合格人选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2)聘用对象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入职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3)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可由区教育局研究是否递补;若进行递补,则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递补。
五、待遇
1.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编外劳动合同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实行试用期制及劳动用工合同期制。
2、招聘的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天心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同类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附件: 附件: 天心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