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委托莱芜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2、定向报名、服从调配。
二、岗位性质及名额
非在编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委托第三方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共招聘15名工作人员(男性7名、女性8名),具体招聘岗位、报考条件及相关情况见《莱芜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2018年公开招聘计划》(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具有干事创业、追求卓越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必要的专业知识、学历、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无不良履职纪录,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3、年龄标准以此事例为准: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受过刑事处罚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流程
1、发布公告
在以下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莱芜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sdlw.lss.gov.cn/)
莱芜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官方网站(http://www.lwxzfw.gov.cn/)
2、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形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不得委托他人。
(2)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6日-2018年10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莱芜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汶水大街98号,高新区新一中对面)。咨询电话:0634-6213928。
(4)提交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户口簿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报名登记表1份(官方网站下载)。应聘者应保证信息真实性,如信息失实,将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3、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基础性知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8年10月24日上午9:00—11:00。
(3)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10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本人持身份证领取)
(4)准考证领取地点:莱芜市人力资源市场2楼西(莱芜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5)笔试报名人数如低于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暂缓招聘,具体处理办法将通过原网站发布补充公告。
4、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能力、谈吐举止等方面的能力素质。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对象人数确定:根据招聘岗位应聘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
(4)通知书发放:有原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前必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面试通知书将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领取。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减员不再递补。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5)成绩计算及公示: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招聘简章发布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5、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费用个人承担。
(2)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缺,依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递补,并进行体检。
6、考察
考察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以事择人、优中选适的原则,遵循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实绩能力的基本要求,重点了解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资格复审。
7、聘用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招聘简章发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公示结束后到莱芜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五、有关待遇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聘用人员应发工资在2400元/月左右(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单位按规定缴纳五险,个人缴纳部分在个人工资中代为扣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资格。
2、莱芜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莱芜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