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紧缺人才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唐山市曹妃甸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招聘采取统一公开招聘方式。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岗位、条件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市曹妃甸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专业,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 16日至2000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4.凡涉及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
2.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2019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2日—10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唐山市曹妃甸区唐海镇裕华街19号)。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
应聘人员现场提交《唐山市曹妃甸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需先行从网上下载表格填写相关信息并粘贴彩色照片,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及岗位代码须与《唐山市曹妃甸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一致,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2张,考务费100元。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弄虚作假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规定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开考比例: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适当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并通知报考人员改报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发放: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8年10月31日上午8:30-12:00到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曹妃甸就业网发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报考同一职位的应聘人员一般分在同组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在曹妃甸就业网发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按下列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面试成绩高者;全日制普通类学历高者(以报名时提交的学历证书为准);基层工作时间长者优先。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按职责分工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情况,经集体研究后,写出书面报告,填写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连同拟聘人员面试成绩等材料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经审核汇总后,在曹妃甸就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备案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将《花名册》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聘用
新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由编制、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由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