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信息
1.招聘岗位和人数:编外司法行政协警(财政聘用)1名,编外司法行政协警(单位自聘)1名。
2.招聘职位工作内容:从事司法行政相关工作(需开展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相关工作)。
3.工作地点:平果市乡镇司法所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
2.年龄在22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2日至2001年10月12日期间出生)。
3.学历: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并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5.具备以上同等条件,中共党员、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汽车驾驶证人员优先招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四、聘用人员福利待遇
按照《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平政规〔2018〕2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的基本原则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按照“合法、公开、平等、自愿、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审批、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六、招聘程序和步骤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
2、报名地点:市司法局办公室(工会大厦A603办公室)。
3、报名办法: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报名表原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及其他证明类材料等复印件2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由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协警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由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协警领导小组对符合招聘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和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审批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果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前拟聘用人员需提供:计生证明、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市司法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壹个月,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用人员在工作中要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对象进行年度考核。聘用期满,由市司法局按相关程序办理续聘或解聘手续。如果年度考核不合格,由市司法局按相关程序办理解聘。
七、其他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在招聘过程中或招收聘用后,招聘单位如发现资料不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拟聘人员在报到时确认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后,业务熟练、表现优秀的人员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可续签,若不续签合同将视为自动解聘。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市司法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平果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6-582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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