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数量、职位
(一)招聘数量。补充招聘1名乡村振兴档案员。
(二)招聘职位。百合乡乡村振兴档案员。
二、报名条件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2.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截至报名之日已获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能熟练使用电脑进行文档操作;
5.具有那坡县户籍的常住人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聘可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双休日正常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办法:现场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各1份)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者需将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投递至邮箱:npxbhx@163.com。
现场报名地点:那坡县百合乡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776—6931015。
(二)考试
1.计算机测试
按照计算机操作试题在限定时间内上机操作的方式进行。分值满分为100分,不指定教材,最终成绩以综合成绩为准。
2.面试
电脑测试合格者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按百分制计算。
(1)面试时间:待定
(2)面试地点:百合乡人民政府
3.说明
综合成绩=计算机测试*40%+面试*60%。
(三)体检和考察
凡体检合格者都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合格者但未被聘用的,列入候补人员,为补录工作做好准备。
(四)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选聘对象,会同县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考核。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未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工资社保待遇
聘用人员的待遇按《那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那坡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及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那政发〔2021〕1号)执行,聘用期间工资待遇每月2000元,政府代缴五险,个人部分从工资扣除,年度绩效奖励与县聘临时工享受同等待遇。
五、解聘
(一)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解聘。
(二)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因违纪违法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三)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经聘用双方协商同意后,予以解聘。
(四)聘用期结束,聘用关系自动解除。
(五)对解聘的人员或聘用期满自动解除聘用关系的人员,一律不办理任何经济补偿。
六、管理及服务
(一)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按聘用合同、《那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那坡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及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那政发〔2021〕1号)等进行管理及考核,由百合乡人民政府负责日常管理,县人社局与百合乡人民政府协同考核。
(二)档案员主要工作职责为:按照档案保管期和档案局关于档案移交的有关规定,档案管理人员要适时做好档案移交工作,按规定销毁不需保存的档案材料。做好档案法和档案工作的宣传,指导各村兼职档案人员开展工作。
(三)任职期间,聘用人员主要从事档案管理工作,同时服从乡人民政府为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而进行的工作调度。
七、招聘工作监督
由乡纪检组负责对此次补充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招聘过程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补充招聘录用的相关事宜,由百合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文件下载: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x
那坡县百合乡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