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编办发〔2019〕134号、〔2021〕73号文件,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连市房地产档案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雇员,从事窗口业务、登记服务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窗口业务、登记服务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大连市户籍户口;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设定的学历、年龄及其他条件(详见《2023年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雇员计划表》)。
以下情形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等严重行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从事工作的其他情形的。
三、发布招聘信息
发布招聘信息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9:00-2023年11月14日16:00。
发布招聘信息网站为:大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s://zrzy.dl.gov.cn/)、“大连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大连人力资源市场网站(http://www.dl-hr.com)。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址:大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s://zrzy.dl.gov.cn/)。
2.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5日9:00-2023年11月17日16:00。
3.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大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并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得超过20K。报考人员请使用台式电脑进行报名操作,勿使用手机、平板等移动终端。
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和个人照片一经注册,不得修改。
4.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后,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初审,待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1月18日9:00-2023年11月21日9:30自行从网上下载和打印准考证(A4纸)。
五、资格审查
采取诚信承诺制,并实行全过程(包括报名、机考、面试、考察等)资格审查,如本人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存在虚假情况,将取消报名、机考、面试、考察及应聘资格。
六、考试
主要进行机考和面试。
(一)机考
1.机考内容
内容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涉及不动产登记内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时事政治及基础法律常识等相关知识。本次机考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计算机阅卷汇总。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为100分。
2.机考时间和要求
机考时间:2023年11月21日上午9:30-11:00。
报考人员需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须与报名时提供的身份证信息一致)、准考证(纸质)进入考场。
没有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
3.成绩查询
2023年11月22日上午9:00以后,在大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布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名单,报考人员可自行登录查看。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2:1的比例,按机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果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均列入面试入围人员。报考人员可自行登录大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查看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2.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核报考人员事业心责任心、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行为举止等方面。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确定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机考、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4:6,即考试总成绩=机考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
七、考察和体检
1.考察和体检工作由招聘部门统一安排和实施。
2.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听取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时,应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需要复检的,应在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主。体检地点:大连市体检中心。体检及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对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大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完备相关用人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书》,试用期为2个月;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九、雇员待遇
按照市编办和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本次招聘的雇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按照大连市雇员有关标准执行,每年6万元/人,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以及交通、食宿、通讯等补助。
十、咨询服务
招聘政策咨询: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连市房地产档案馆)。
电话:0411-83691485
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纪律监督电话:0411-83707066
十一、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机考、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请留意报名网站并关注“大连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遇有特殊情况,将在第一时间通知,同时应保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否则后果自负。
附件:2023年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连市房地产档案馆)公开招聘雇员计划表
招聘部门 |
招聘岗位 |
岗位 |
招聘 |
所需 |
学 历 |
学 位 |
年 龄 |
性 别 |
其他条件和约定 |
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窗口业务、登记服务岗位 |
雇员 |
9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0周岁以下 |
不限 |
1、因工作需要周六、周日安排值班(可串休); |
注:“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正式公告日期。
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连市房地产档案馆)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