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岗位汇总表》所列学历学位均为最低要求,应聘医疗岗位人员,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相适应;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及总量控制人员不得应聘。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现役军人,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相应年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或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均计算截至2023年11月20日。
二、报名工作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9:00—11月24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具体办法:
(一)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的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汇总表》。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岗位汇总表》查询。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见岗位汇总表),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其他时间报名的不予受理。
报名材料:以下材料制作成一个PDF,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报名邮箱,发送电子邮件请将邮件“主题”栏统一格式为:“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二代身份证号码”,如城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技师+李娜+3702061988********。
(1)《2023年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将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电子照片插入到表格指定位置(见附件2,本人亲笔签名);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本人亲笔签名);
(3)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11月20日之前取得,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备案表、身份证、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还须上传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
(4)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主题”和“附件”格式不对的,不予受理。考生应注意核实邮件是否成功发送(是否收到回执)。领取综合测试准考证时携带一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2张。
(三)其他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及反馈时间:2023年11月20日11:00-11月25日16:00。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通过邮箱进行反馈;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招聘单位注明缺失内容,通过邮箱反馈给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重新提交报名表时,应在邮件主题注明“第X次”报名,初审结果以最后一次报名为准。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各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开始初审。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岗位汇总表》。
应聘人员请务必及时登录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复审
由招聘单位组织进入综合测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一般采取现场审查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
进入综合测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公布。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综合测试资格。
四、考试
紧缺急需岗位的考试采取综合测试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试在城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有关综合测试具体事宜将在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公布。
各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不超过30人的,按实有人数直接进入综合测试环节;超过30人的,在综合测试环节前增加初试环节,各岗位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前30名入围测试环节(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初试采用专业笔试方式进行,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初试内容、方法、时间、形式等另行通知。初试公告详见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
综合测试成绩当天在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公布。综合测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综合测试成绩并列的,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综合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分招聘岗位,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主管部门在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城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报考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的人员,由城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除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解除合同者外,受聘人员在城阳区服务期限(含试用期)不得少于5年。
七、严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综合测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招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资格。
八、有关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须保持电话、邮箱等通讯渠道畅通,因通讯不畅引发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取消岗位、有关考试信息、公示等在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首页“公告公示”栏目予以公布。
(四)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五)应聘人员报考时,对填报内容有疑问的,请仔细阅读附件4《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岗位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六)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岗位汇总表》
区卫生健康局监督电话:0532-58659877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32-58659706
请在工作日9:30-11:30、14:00-16:30拨打以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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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4.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