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条件、名称、数量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有吸毒史的人员;
6.患有精神疾病史的人员;
7.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1.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人员;
12.耒阳市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13.现役军人;
1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名称、数量、具体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数为27人(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13人,面向退役军人招聘3人)。具体岗位名称、数量、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耒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与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耒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leiyang.gov.cn/、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leiyang.gov.cn/lysrsj/index.html、耒阳人社微信公众号"耒就业"服务平台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信息公告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2月8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方式:到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报名点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需进行现场数码摄像。
3.报名要求:
①报考人员需提供:a.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b.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c.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d.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e.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f.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的考生需填写《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附件5);g.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附件6)及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凭证。报考人员须缴考试考务费100元。
②报考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所填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其报名资格。
③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整招聘计划数,并予以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资格审查
耒阳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聘办)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加公开招聘资格。报名时,市招聘办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准予报名。考生凭《领取准考证通知单》到报考点领取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为准。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学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岗位。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目录》)和《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3,以下简称《技工院校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该《目录》和《技工院校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和《技工院校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讨论决定。专业要求表述为某个具体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而非某类专业。考生以本科学历报考时,本科所学专业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4.高校毕业生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和2022年、2021年毕业尚未入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①面向"退役军人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为在部队服务期满2年以及应征入伍时为耒阳市户籍的退役军人。
报考"面向退役军人招聘"岗位的,需要提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提前填写《耒阳市2023年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8),由耒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报考人员入伍时户籍等情况进行初审把关,经市招聘办(市人社局1413室)审查通过后,方可现场提交报名信息。未通过提前资格审查的,报名无效。
②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3年10月31日。
③耒阳市外在编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所在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7)。
(五)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和内容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笔试、面试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1.笔试
①笔试时间:2024年1月6日上午9:00—11:00。
②笔试地点:见准考证(领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③笔试方式: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统一标准化闭卷考试,统一规范化阅卷评分。
④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占60%,申论占40%,笔试时限为120分钟。
⑤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没有达到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⑥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三天内,需要查分的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向市招聘办提出书面申请查分。查分结果将集中反馈给考生。查分范围仅限于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
2.面试
①参加面试人员的确定由报考同一岗位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参加面试。
②面试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结构化面试采用100分制。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
③面试时间、地点: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均在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不再电话通知个人。
④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达到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若无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的情况,则该岗位人员的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才能进入体检程序。
笔试和面试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组织培训。
本次招聘考试所有环节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再进行递补。
(六)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同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体检工作由市招聘办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含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市招聘办(市人社局1413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工作由市招聘办会同相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八)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耒阳市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监督组0734-4352706;耒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4-4354016)。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九)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耒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签定聘用合同和《耒阳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新聘用的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从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之日起算,在服务期内,新聘用的人员不得办理调动(借调)手续。此次公开招聘实行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考核参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6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常转正定级。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因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调动手续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纪律
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第六章"纪律与监督"中的规定执行。
1.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耒阳市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2.应聘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处理。
3.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各项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到招聘公正的应自觉执行回避制度。
五、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过程中,面试、体检、考察及调整、补充等事项通知,均在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不再电话通知个人,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相关网站。因报考者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及时参加招聘工作相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现场报名时留下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如须要与报考者取得联系而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咨询电话:0734-4331827、0734-4354016。
4.本公告由2023年耒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发布公告。
附件下载>>>
附件1:耒阳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资格条件表20231023修改.xls
附件4:2023年耒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8:耒阳市2023年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退役军人).xlsx
耒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