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计划、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数为27名,全部为文化课教师。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祁东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以下统一简称为《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年龄要求,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涉及年龄的计算方式为:35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和技术资格;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目录》)和《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附件3,以下简称《技工院校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和《技工院校目录》、但未列入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和《技工院校目录》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专业要求表述为某个具体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而非某类专业。考生以本科学历报考时,本科所学专业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人员;
(8)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9)有吸毒史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的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所有涉及时间的条款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1日,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招聘工作信息均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发布网站为: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www.cndcpta.com)、祁东新闻网(http://www.qdxw.com.cn/),信息发布时间为:2024年6月3日至6月13日(共七个工作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祁东新闻网,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
如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信息通讯方式不通畅或者本人未能及时关注网站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陆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www.cndcpta.com/)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和电话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14日8:00至6月16日17: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3.咨询电话:0734-6286110(祁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报名程序及要求: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6月14日8:00至6月16日17:00期间登陆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填写《祁东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4)。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电子身份证不作为本次报考证件),考生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mm×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100KB以下)。
(2)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人员注册时提供的个人信息,比对报考岗位所需条件,进行部分项目的自动审查。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附件,认真核对每项岗位条件要求后自行确定报考岗位,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5.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缴费,缴费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8:00至6月16日18:00。此次招聘报名费每人100元,报考人员必须按时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和缴费。未按规定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低保证》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可到县招聘办(县人社局630室)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办理减免报名费的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8:00至6月18日17:30,逾期不再办理。
6.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6月26日8:00-6月28日上午8:30,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完成报名并确认的报考人员须于规定的时间内在报名确认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报考人员,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三)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可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并在笔试前进行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可申请退还报名费。如出现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作为资格复审对象。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1.笔试对象:报名成功考生
2.笔试方式: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内容:公共知识占20%(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方面的理论知识),各学科相关知识占80%;考试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及时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需要查分的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祁东县人民政府(630室)申请办理查分手续,逾期不再接受查分。查分范围仅限于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
(四)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复审。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1.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列入资格复审对象;因已入围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及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依次递补至达到面试开考比例人数。
2.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并对报考人员和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负责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资格审查对象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祁东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
(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相关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和有关资格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证明);
(3)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暂未颁发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且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面向近三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的,须填写《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附件5);
(5)祁东县行政区域外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所在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署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
(五)面试
面试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
1.试教对象:资格复审合格考生。
2.试教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详见面试通知单(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及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3.如招聘岗位实际参与试教对象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未达到2:1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如只招聘一人的,不再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比例(含缩减计划后仍未达2:1比例)的,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达到开考比例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体检对象;若无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的情况,则该岗位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才能进入体检程序。
4.试教时长:试教时长10分钟,备课30分钟。
(六)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试教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祁东县新闻网公示。
(七)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最低合格分数线要求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入围末名出现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笔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体检工作由祁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含毛发毒品检测)。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祁东县新闻网公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待定。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祁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及最低合格分数线要求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资格准入及档案资料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1.公示。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县人社部门组织对考察合格人员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在祁东县新闻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完成期限一般不得超过90日,到规定的完成期限时,有关审查调查或者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当终止聘用程序。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2.聘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报衡阳市人社局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及时办理进编手续。所有招聘岗位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5年。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初次就业的人员(无社保缴费记录的)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常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相关部门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守招聘纪律
1.明确职责,紧密配合,确保各个环节的工作顺利推进。
2.严格把好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关口。
3.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违反有关规定的,将严格依法依纪进行查处。
4.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三)被聘用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聘用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五、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祁东县新闻网,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者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如因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咨询电话
0734-6286110(祁东县人社局)
七、监督电话
0734-6264225(祁东县纪委)
0734-6264961(祁东县委组织部)
本公告由祁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祁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祁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