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1、园林工程、园林设计各1名;
2、财务专业1名;(应具有会计资格证书)
3、办公室文秘岗位1名。
二、报名条件:
报考对象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且必须全部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
2、学历条件: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工作经历:具有与所报考岗位相符的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以养老保险缴纳起始时间算起。
4、其他条件:园林绿化工作属于工程一线岗位,现场施工环境复杂,且工程加班为日常现象,要求男性,其他岗位不限性别。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以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报名,同时提供近期两寸免冠照片两张。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31日。
报名地点:淮安市淮安区园林管理处办公室(淮安区西长街419号)。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1、笔试
笔试开考条件为本类招聘岗位数报名人数之比1:3以上;报名人数不足1:3的,取消招聘岗位。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本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按照招聘人员岗位类别,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3的,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内容为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以其余得分的平均分(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为面试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执行。
参加体检人数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因体检不合格而缺额的,以招聘同类人员中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职位性质及相关待遇:
拟聘用人员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试用三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3000元。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个人自主择业。试用合格者将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两年为一个聘用周期。被聘用人员为合同制工人,相关工资、福利及待遇将参照淮安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将全程接受区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的监督。应聘者须对所投递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招聘活动中有任何违规违纪作假的行为,将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区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 0517-80822012
区 园 林 管 理 处 0517-85912815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园林管理处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淮安市淮安区园林管理处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