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岗位及计划人数
衡阳市直宣传文化系统7家单位13个岗位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14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度衡阳市直宣传文化系统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
二、引进对象资格及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三)硕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22日及以后出生)。
(四)2024届硕士研究生必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
(五)具有引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为引进对象: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2024届毕业生;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衡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辞职未满两年的人员(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溯两年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参加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其他政策性规定的参保情形除外);
8.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通过衡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公示的人员;
9.截至2023年12月22日,在原单位服务年限未满人员;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通过衡阳市2023年度人才引进考试考核后,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任一环节自行放弃的人员;
12.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衡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官网(http://www.hengyang.gov.cn/wlgtj/)、衡阳智慧党建官网(https://www.hyzhdj.gov.cn/)、"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2024年度衡阳市直宣传文化系统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公告》,后续考试考核等公告在衡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官网发布。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日8:30至1月6日17:30,补充资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7日12: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7日17:00。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报考人员搜索关注"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人才需求—岗位需求—进入《2024年度衡阳市市属企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需求目录》,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线上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本次考试专业设置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报名人员须认真对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准确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
(4)报考人员应上传的资料:①《2024年度衡阳市直宣传文化系统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报名表》(考生本人亲笔签名,附件3);②本人近期2寸免冠(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上2M以下);③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④毕业证、学位证、经"学信网"查询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须延长到2024年1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⑤《2024年度衡阳市直宣传文化系统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公告》中具体职位要求的资质证书及相关荣誉(奖励)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及相关佐证材料;⑥报考岗位要求的证明等材料原件电子照片(在编在岗人员还须提供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附件4);机关事业单位辞职人员报考须在报名时提供经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辞职的文件材料;⑦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工作经历证明(年度考核表、聘用合同)(附件5)。
凡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材料不实或信息不准确、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报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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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技术咨询:0734-2826112
(三)资格审查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线上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可以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1.线上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实施。考生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网上初审通过即为报名完成。对报名资格及初审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正常工作时间段拨打上述报名联系电话。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人才引进公告,诚信报考。所有上传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2.现场资格确认须携带上述①③④⑤⑥⑦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确认统一安排在面试前一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未按时按要求参加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后果自负。现场确认通过人员发放考试考核通知单。考生凭考试考核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参加本次考试考核,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考核。
(四)考试考核
1.开考比例。实际参考人数与引进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低于3:1的岗位,可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核减岗位计划数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发布调整引进计划公告。所有低于3:1开考比例的岗位,对该岗位参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值,最低合格分值为80分,考试总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2.考试考核的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考核(测试)或综合能力测试中的一至两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测试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具体以考试考核公告为准。
3.考试考核安排在现场确认的次日,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安排另行公告。
4.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总成绩将在衡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官网(http://www.hengyang.gov.cn/wlgtj/)公布。
(五)体检
1.按照引进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考生的总成绩相同的,则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确定体检对象,如果再相同则须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由衡阳市委宣传部牵头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次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3.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资格而造成引进岗位计划空缺时,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由衡阳市委宣传部牵头,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引进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引进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而造成引进岗位计划空缺时,体检环节已递补的不再递补,体检环节未递补的按总成绩从高至低等额递补一次(包括递补体检)。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由衡阳市委宣传部及用人单位召开党组(委)会议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拟引进对象在衡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官网(https://www.hengyang.gov.cn/wlgtj/)、衡阳智慧党建官网(https://www.hyzhdj.gov.cn/)和"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进行递补。
2.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经中共衡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即确定为引进对象,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相关待遇
(一)列入事业编制。引进对象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根据用人单位编制性质列入相应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二)享受人才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每人每月4000元、2000元的生活补贴和10万元、7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人才生活补贴享受期不超过3年。具体人才补贴政策以《衡阳市市属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为准(可在"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政策资讯-人才政策栏查询)。引进对象服务期内辞职的须退还已领全部人才补贴。
(三)职称岗位聘任。引进对象已评为高级职称的,在没有岗位空缺的情形下,暂时可通过增设特设岗位,按其原职称级别及时聘任,兑现工资待遇。其他引进对象其岗位等级待参加所在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
五、管理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报名参考人员应承诺诚信参与人才引进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对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引进工作在中共衡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进行。由衡阳市委宣传部牵头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对违反人才引进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岗位所需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最低服务期内不得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不得调动。
(三)岗位专业要求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因当前高校专业设置、修改较频繁,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情形由组织实施部门根据考生所学课程进行认定。
(四)本次人才引进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
(五)来衡参加考试的人员享受"免费住、免费游、免费行",即:为考生提供免费考前一晚住宿,向考生发放衡阳旅游年卡,安排住宿地到考点车辆摆渡。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衡阳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衡阳市委宣传部干部科0734-8866703
衡阳市文旅广体局人事科0734-8869554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文旅广体局纪检监察组0734-8869980
附件:
附件1:2024年度衡阳市直宣传文化系统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需求目录.xlsx
附件3:2024年度衡阳市直宣传文化系统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报名表.doc
中共衡阳市委宣传部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