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金普新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实现对高层次人才的有效配置,优化事业单位专业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关于印发大连市事业单位选聘人员和行政机关补充工勤技能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130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
一、选聘岗位性质和对象
本次共选聘高层次人才4名,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具体岗位信息详见《大连金普新区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选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应符合专业对口要求,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聘信息在金普新区官网https://www.dljp.gov.cn/和金普人才谷网站https://www.dljphr.com/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9日8:30—2024年1月4日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下载并填写《大连金普新区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扫描下方金普人才谷二维码进行报名。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4.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5.报考人员姓名、证件号码和个人照片一经注册,不得修改。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行注册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6.报名注册时需填写本人常用手机号码,作为单位与应聘人员联系的主要方式,并务必在公开选聘组织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单位及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网上资格审查
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报名完成后,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并收到短信提醒。
(四)面试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应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素养、专业知识技能与职业精神等。每人限时15分钟。个人陈述5分钟,主要介绍工作经历、业绩、竞争优势及应聘岗位工作规划等;现场答辩10分钟,围绕相关业务、岗位要求及职业素养等,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按照每个岗位选聘计划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征求调出单位意见并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可根据不同岗位,采取谈话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拟选聘人员的“三龄二历一身份”认定情况、选聘适用情形和岗位匹配度等内容。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不合格,则取消录用资格。
(六)公示
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按照发布公告的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备案)手续。如符合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引进政策规定的,可享受金普新区相关待遇。
四、其他事项
1.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选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选聘组织机构无关。
2.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金普新区官网(https://www.dljp.gov.cn/)和金普人才谷网站(https://www.dljphr.com/),及时了解相关信息,确保联系方式畅通,以便用人单位沟通,因未及时关注网站或联系方式不畅通影响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报考人员对选聘岗位的具体条件需要咨询的,可直接拨打岗位计划表中的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附件:1.大连金普新区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
2.大连金普新区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金普人才谷报名二维码
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