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管理
(一)办公室岗位女性1名。
(二)工作地点:永德县水务局。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本县户籍。
3.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及相关要求:18周岁至50周岁之间。
5.无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各种疾病。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患有传染性疾病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体检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永德县水务局办公楼5005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参加招聘人员携带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到报名地点报名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4.面试。从报名人员中进行面试并择优录取。坚持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5.体检。录取人员须提供个人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行业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聘用。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1.聘用人员属用人单位编制外用工,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试用期1个月。
2.聘用人员正式录用后月工资3660元(含需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食宿自理。
3.聘用期间,若不能按要求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或出现重大失误、对单位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有权解聘。
4.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管理规章制度,如出现与工作无关的个人安全事故个人自负。
5.聘用的编外人员在服务期间,因身体原因无法正常履行用人单位工作岗位职责需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遇编外人员管理政策变动或合同满期满后,根据编外人员管理政策及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情况,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续聘。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883—5211794。
永德县水务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