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商务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 )宁波中东欧博览与合作事务局是宁波市商务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相当于行政副局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主要职责:承担与中东欧国家之间投资贸易领域的合作促进事务;承担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的规划设计、管理协调、组织实施、宣传推广等工作;承担中东欧博览会组委会秘书处工作职能;承担我市设计中东欧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各类博览会、国家性会议的研究策划、活动申办、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等工作;协助国家相关部委做好与中东欧经贸合作的相关工作;做好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宁波市商务研究中心是宁波市商务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相当于行政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职责:开展商务经济发展的理论研究,跟踪分析宁波商务领域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组织或参与全市商务经济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开展商务经济相关信息咨询和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承担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工作,受理社会公众对酒类流通、特许经营、零售商促销、零供交易、报废汽车回收等方面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以及侵犯商业知识产权行为的举报投诉,受市商务委委托履行执法监管职能。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选聘 单位 |
选聘 岗位 |
人数 |
岗位 职责 |
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
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宁波中东欧博览与合作事务局 |
管理岗位 |
1 |
负责与中东欧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相关机构、我国驻中东欧国家经商参处、中东欧国家驻华使领馆的联络;负责组织落实宁波与中东欧国家政府间各类外事会见、经贸对接、会议论坛等活动;该岗位需经常出差或长驻外地工作。 |
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或翻译二级学科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浙江省 |
有3年及以上从事大型外事活动的工作经历;拥有大学英语六级或专业八级英语资格证书;年龄35周岁以下。 |
宁波市商务研究中心 |
管理岗位 |
1 |
主要开展商务经济发展的理论研究,跟踪分析宁波商务领域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开展全市商务经济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 |
本科阶段为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投资经济、产业经济、区域经济、经济与金融或工商管理类的国际商务、电子商务专业;硕士研究生阶段为经济学和管理学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面向全国 |
具有2年及以上商务经济领域研究的工作经验;年龄35周岁以下。 |
注:1.学历(学位)、英语六级或专业八级英语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外、港澳留学回国境人员应聘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2.从事大型外事活动:是指参加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以外宾为主要参与群体的外事会见、商务对接、会议论坛等活动。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8年10月30日9:00时至11月1日16:00时。
报考者登陆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市商务委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18年11月2日9:00时至11月6日16:00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8年11月7日9:00时至11月7日16:00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截止时间为11月7日16:00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8年11月8日9:00时至11月9日16:00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8年11月21日9:00时至11月23日16:00时。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的基础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18年11月24日上午9时至11时举行,具体地点和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选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市商务委员会网站(http://www.nbcom.gov.cn)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或考生主动放弃资格复审而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入围名额不替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商务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
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宁波市商务委员会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选聘咨询电话:
宁波中东欧博览与合作事务局 0574-87310603
宁波市商务研究中心 0574-87342276、0574-87362509
本次公开选调监督电话: 0574—87178023、0574-87178165
宁波市商务委员会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