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第十一届市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聘期将满,为了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更广泛参与、更有效监督我市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第十二届市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热心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自愿、义务(无报酬)参与机关效能监督工作,工作责任心强,关心时政,体察社情民意,参政议政能力较强,善于建言献策,善于发现典型,敢于反映问题,能大胆提出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建议;
(三)熟悉机关、企业、社会等相关方面的情况,了解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工作能力强,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法律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有一定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四)能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自律严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无违纪违法和不良征信记录,没有受过党政纪处分、效能问责等;
(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55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没有兼任各级机关监督员等职务,有时间参与并能够胜任机关效能建设的监督检查、投诉件办理、绩效考评等工作。
二、名额及任期
第十二届市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拟聘任25名,聘任期限为二年。
三、选聘方式
公开选聘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结束后组织考核。
(一)单位推荐
邀请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委统战部等单位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等各界代表。
(二)个人自荐
在莆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选聘市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全市符合条件的个人可在网上填写相关信息直接报名,网上报名时间截止2018年11月10日。
(三)考核聘用
由市效能办组织人员对报名人选进行考核,根据有关选聘条件及工作需要择优确定初步人选,按有关程序报批后正式聘请。
联系人:何飞挺 联系电话:2382211、2385025
莆田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