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创建于1860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和科研为一体的省级综合性三甲医院,编制床位4800张,其中:本部(座落于福州市中心)编制床位2500张,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平潭协和医院(座落于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编制床位1500张,我院托管的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座落于上街镇学府南路6号),编制床位800张。医院技术力量雄厚,拥有众多省内外著名的医学专家和大批中青年优秀人才,为福建省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国内外享有较好的声誉。因工作需要,2018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本科及以上工作人员本部20名、平潭协和医院34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报名者应为2016届、2017届、2018届毕业生(境外学历学位报名者届别认定以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年份为准)。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
4、已参加规培人员须符合闽卫科教函[2012]404号相关规定。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具体见附件
(二)平潭协和医院所有岗位报考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rst.fujian.gov.cn)、福建医科大学校园网(www.fjmu.edu.cn)及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网站(www.fjxiehe.com)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3日—2018年11月6日。
2、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登录我院网站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121.207.226.240:12345/xhzp),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医院对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以附件形式网络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医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4、报考人员按照闽价费〔2007〕196号文规定缴纳考试考务费80元。报考人员按照报名系统提示缴交考务费,一旦缴纳,恕不退款。
五、考试
1、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医学专业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比例折算,面试合格线70分。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医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复审材料包括:
(1)招聘报名表(见附表,应贴有本人近期1寸彩色相片),请注明报考岗位代码及岗位名称;
(2)自荐材料(含自荐信、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材料等原件、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或规培证明原件、复印件;
(3)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我院网站(网址:www.fjxiehe.com)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及时查询,密切关注。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要求条件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新权路29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人事处
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0591-83325049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医科大学和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共同组织实施。医大、协和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6218345(协和医院监审处);0591-22862537(福建医科大学监审处)、0591-22862960(福建医科大学人事处)。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