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就业创业政策有效落实,帮扶我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继续实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根据《关于印发五城区街道(乡镇)、工业园区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补充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人社就〔2018〕96号),结合我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现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14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我区户籍;2、持有效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且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以前年度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人员除外);3、掌握操作计算机录入文字表格,有较强的沟通与语言表达能力;4、具备中专(含职高、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人员、退伍军人、随军家属。
三、岗位薪酬待遇及管理
1. 按照榕人社就〔2015〕54号文规定,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即工资)为2942元/月,扣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后,实际收入约为2600元/月。
2、公益性岗位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与正式录用后待遇标准相同。
3、公益性岗位聘期3年,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录用人员与区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2日-10月31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可自行前往马尾区罗星西路59号人力资源大厦2楼7号窗口现场报名,咨询电话:83983917。
3、提交材料:报名人员应提交《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一式三份、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户口簿原件。高校毕业生另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4、资格审查: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考试:经审核后,根据公益性岗位数量及报名人员情况,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将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计算机操作测试、面试等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公示
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政府网站、区人社局公众号、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公众号、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公告栏和就业困难人员户籍所在社区予以公示,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拟聘用人员名单汇总上报市人社局。公示期间,若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马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