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教育局关于赴省外高校招聘2019届高校毕业生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教师招聘工作,吸纳引进更多的优秀师资人才来我县任教,近期我县随福州市教育局赴华东师大等校召开2019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会。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第一场:在华东师大(闵行校区)召开招聘会
10月12日上午9:00至11:00供需见面报名,下午、晚上组织考试考核,10月13日上午签订就业协议。
(二)第二场:在华中师大召开招聘会
10月14日上午9:00至11:00供需见面报名,下午、晚上组织考试考核,10月15日上午签订就业协议。
(三)第三场:在西南大学召开招聘会
10月16日上午9:00至11:00供需见面报名,下午、晚上组织考试考核,10月17日签订就业协议。
二、招聘学校(具体以招聘会现场公布的招聘学校为准)
闽侯一中、闽侯二中
三、招聘对象及学科岗位
(一)招聘对象
第一类:具有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的2019届普通全日制研究生
第二类:部属重点师范大学福建省生源的2019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公费师范生
第三类:福建省外“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85”、“211”高校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的2019届普通全日制研究生。
(二)招聘学科岗位及条件要求
招聘学科岗位总计划数及学历、学位、专业、年龄资历等方面的条件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2018年10月闽侯县教育局组织赴省外高校招聘岗位需求情况表》。各场次招聘岗位计划数以招聘会现场招聘学校公布的为准。应聘人员须按岗位条件要求提交身份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院系及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公章)、就业协议书(完整份数),部属重点师范大学福建省生源的2019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公费师范生还须随带高校入学时与福建省教育厅签订的培养就业协议书等,上述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现在学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报到证,普通话证书等允许于2019年8月16日前取得。
四、招聘办法
1、对第一、二类招聘对象采取直接面试考核办法择优聘用。
2、对第三类招聘对象采取面试考核办法。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个别急缺专业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未达3:1的经报市人社局核准后予以适当放宽比例要求。参加面试人员及面试考核时间、地点等由用人学校负责确定通知。面试内容包括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面试合格成绩定为60分(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3位),未达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因故自行放弃拟聘用资格的,按面试考核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第一场招聘会递补截至10月13日上午11:30;第二场招聘会递补截至10月15日上午11:30;第三场招聘会递补截至10月17日下午18:00)。
3、本次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于10月19日起通过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办理后续相关聘用手续。
4、本次招聘拟聘用人员均须参加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制定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岗前培训。有关体检、岗前培训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由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教育公告》栏http://minhou.fuzhou.gov.cn/xjwz/zwgk/jydt/jygg/另行通知。
5、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2019年8月16日)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
五、优惠政策
我县录用的部属重点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公费师范生、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及部属重点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每人发给安家补助费10万元,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B类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安家费5万元。服务期未满5年的,收回已发放的安家补助费。
招聘咨询联系电话:0591-22986401(闽侯县教育局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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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教育局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