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范围及对象
本公告所指引进人才是指从本县行政区域外引进,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其中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研究生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的从2017年起通过全国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引进数量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共40个岗位44名。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溆浦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附1)。
三、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条件: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学历、学位、职称、专业等条件: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认证报告。
4.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1988年3月1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1978年3月1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1973年3月11日(含)以后出生。
5.具备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专业要求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溆浦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以及已与溆浦行政区域内企业单位签定正式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
8.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通过溆浦县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公示的;
9.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我县相关企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辞退未满两年的;
10.已通过我县以往县直企事业单位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考试环节后主动放弃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引进程序
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采取网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即可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3日24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溆浦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1寸免冠证件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成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名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引进单位+岗位名称”)发送至报名邮箱xpxrcz@126.com。报名完成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携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原件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2)报名要求。每个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与面试时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填报岗位专业时,可以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对于岗位条件的设置,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教、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县委党校、县商务投资促进事务中心、县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县审计中心、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县农技推广中心、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县畜牧水产技术服务中心、县工信局、县产业开发管委会等事业单位的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见附件1);县卫健局等下属事业的岗位采取实际操作方式进考试;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岗位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考试;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考试总分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末位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考试成绩确定。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低于70分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考试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人社局具体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引进计划,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县委人才办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增加吸毒史检测,有吸毒史的不予录用。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委人才办牵头,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采取现场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形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了解其是否存在影响引进的情形,并出具考察报告。
对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要求递补,需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考试低于合格分数(70分)的不予递补,递补最多不能超过两次。
5.公示与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报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并查实确有影响引进问题的,取消引进资格,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入编手续。引进人员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或者未按要求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终止人事关系。
在签订聘用合同前,任何环节发现引进对象有不符合引进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引进情形,均可取消引进聘用资格。引进人员在溆浦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对服务期未满5年的,确因特殊原因经批准调离、辞职的溆浦引进人才,期间享受的人才政策待遇补贴须全额退回县财政。
五、政策待遇
1.住房补贴。对引进人才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标准如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30万元,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20万元,硕士研究生4万元。
2.生活补贴。对引进人才给予生活补贴,标准如下: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3000元/月,硕士研究2000元/月,发放期限为3年。
3.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引进的人才,其配偶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可调入县级及以下相同性质空编单位或部门;无固定工作的,积极推荐参加我县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其未成年子女需在我县入学的,可在全县范围内任意选择一所公立学校申请就读。
4.其他保障。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档案转入、户口迁移、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对于引进人才在社会保障、户籍、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政策咨询和便利服务。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相关信息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www.hhrsks.com/)、溆浦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xp.gov.cn)、溆浦红网(https://www.xpnews.net)等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本人所留联系电话畅通。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引进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应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的规定参加报名和考试。对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3.本次人才引进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联系人):向丽丽0745-3336639
县人社局(联系人):粟海方0745-3323772
监督电话:0745-12380
附件1:溆浦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目录.doc
附件2:溆浦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3: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1).xlsx
中共溆浦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