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城市更新土地整备保障中心是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承担广州市规划实施促进、自然资源测绘和城市更新土地整备保障等职能。
二、岗位要求
(一)引进人才类型
1.“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3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应聘相关岗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7.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资格条件
1.引进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2.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公告规定的应聘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中的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和岗位需求表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3.所有应聘人员所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招聘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附件2),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报名时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材料(包括毕业证书、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经引进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4.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5.引进条件中所涉及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9日9:00时至2024年4月9日18:00时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业务专题-人事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rsj.gz.gov.cn/ywzt/)进行报名。
3.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须上传,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4)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需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以相近专业报名的须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材料;
(5)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
(6)详细的工作简历;
(7)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证件。
请确保上传材料清晰、完整、齐全。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再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中一个岗位,如无明确报考岗位或同时报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2)应聘人员需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并真实填写有关报名资料,上传报名材料扫描件进行报名,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作不符合报名条件,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材料均要求提交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或复印件。应聘人员报名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考核评价、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二)资格审查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符合岗位应聘条件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引进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合格、进入考核评价的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三)考核评价
1.考核评价方式:本次人才引进将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拟引进人员开展专业(技能)水平考核,考核可采用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多种方式进行,方式由专家委员会确定。对拟引进的人才实行专家委员会票决制,专家委员会成员2/3以上同意引进的方可启动引进程序;有竞争的按考核评价成绩排序确定引进对象,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主评委评分的高低顺序确定。
2.考核评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按招聘岗位计划引进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相关规定实施。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实施。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引进单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七)聘用及待遇
1.公示后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批准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引进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应聘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引进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工作全程,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或国有企业正式职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在报名时能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名书面材料,无法提供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四)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六)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七)本公告由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3777812,020-83772713,监督电话:020-83064103、020-83194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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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