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类别、岗位名称、岗位简介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在职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电子邮件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电子邮件报名,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31日24时。考生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我单位政治部邮箱(zhjczzb@zhuhai.gov.cn)(邮件主题以“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命名,例如:张三报考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系统提示收到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排列提交):①《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中心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附件2);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证;④岗位要求具备的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其它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审
我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后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我单位通知。
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工作证明、党组织关系证明(党员)等材料。(注:年龄及工作时间计算方式截止到报名当月月底)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加实操”方式进行(其中综合岗含笔试)。
(一)综合岗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考生均进入面试;笔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笔试合格人员均入围参加面试。
(二)资格审查
综合岗笔试成绩公布后,我单位对所有岗位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按我单位要求提交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我单位通过电话方式告知考生)。
(三)面试
面试采取面试加实操方式,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工作实操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结束后,依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及考察
应聘人员自行体检,将体检结果提交给我单位。我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七、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
八、递补
出现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情形的,将予以递补。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
九、办理聘用手续
我单位按规定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我单位对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635042。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中心
2024年03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