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有遂昌县医疗保障局、遂昌县司法局、遂昌县档案馆、遂昌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的招聘单位、对象、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等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1.具有遂昌县户籍,是指现户籍在遂昌(以2024年4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出生地在遂昌、遂昌生源(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的人员。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浙人才〔2007〕184号文件中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用工单位职位。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编外用工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要求;
4.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8年4月10日至2006年4月10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年龄为18至40周岁(1983年4月10日至2006年4月10日期间出生)。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时间、相关年限要求均计算到2024年4月10日。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各用工单位办公室,联系电话详见计划表。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者须填写《2024年遂昌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附件2)并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报名表自行下载)。并提供以下材料:
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查。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被委托人除须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附件3)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招聘岗位计划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要求一名考生只报名一个岗位,如在入围面试对象中发现多头报名的,将取消面试资格。目前已经在遂昌县编外用工实名制系统内的人员报考别的编外岗位,需征得现用工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现用工单位同意报考的函,隐瞒报名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用工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三)考试、测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项。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45分,笔试总成绩未达到45分者,不能列入面试对象。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
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由各用工单位组织,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五)公示、聘用
劳务派遣公司根据用工单位提交的体检报告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辞职辞退的,由用工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需要递补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有效期至下次相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最长不超过一年。
聘用后与遂昌县正生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和考生报名专业审查主要参照《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置。
2.本次公开招聘公告、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遂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uichang.gov.cn/)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各用工单位负责解释。
举报投诉电话:遂昌县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0578-8528124
遂昌县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0578-8528165
遂昌县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0578-8528921
附件:1.2024年遂昌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用工计划表
浙江遂昌县正生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