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详见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gzszyy.com/)。
二、岗位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工作人员,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招聘人员类型
招聘人员类型:2024年毕业生、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不限。
2024年毕业生是指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四)其他说明
1.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以报名相关岗位。
2.报考年龄要求: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岗位要求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岗位要求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具有岗位要求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
3.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公告规定的应聘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中的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和岗位需求表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4.招聘专业代码依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引进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5.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资格条件中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记录为准。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材料)。毕业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历的可视为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参与报名,工龄计算以有关政策为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实习、创业经历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7.招聘医师岗位的,根据相关文件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的“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报考人员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一致。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3日08:00时至2024年4月10日23:59时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qgsydw.com),在网上报名栏中选择“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每位应聘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应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rsj.gz.gov.cn/)查看并仔细阅读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条件对应聘者所填信息及附件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须对报名系统内填写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能否通过初审,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资格初审成功后进入下一环节。
3.报名确认。应聘人员于2024年4月13日9:00至4月14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4.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和报名确认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4月16日9:00至4月18日17:00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在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招聘环节。
(四)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上传附件: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岗位要求具备资格的必须上传)。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已经取得对应的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通过资格考试或评审、正在进行公示均不视为具有资格。
(5)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者须上传原单位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材料;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需提供该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该段特殊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6)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报名系统上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彩色免冠证件照。
4.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审、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作精神、心理素质、仪表气质等。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应聘岗位的工作能力。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4.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非基层卫生系列)的岗位免笔试,此类岗位的应聘者经审核合格后,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报名人数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5.其他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硕士及以上”的,具有岗位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者不需参加笔试,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但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计入笔试开考比例;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学士”或“硕士研究生、硕士”的,具有岗位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者需参加笔试;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非基层卫生系列)者不需参加笔试,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但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计入笔试开考比例。
6.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rsj.gz.gov.cn/)公布,应聘人员自行访问网址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二)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
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免笔试人员直接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且不计入入围面试人员比例。若出现进入入围面试人员的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可同时列为入围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rsj.gz.gov.cn/)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次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入围面试人员因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rsj.gz.gov.cn/)公布。
3.面试组织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待定,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rsj.gz.gov.cn/)公布。
(2)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面谈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70分,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成绩于当场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5)综合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且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对同分者另行组织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rsj.gz.gov.cn/)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体检时间地点、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集中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无故不按时完成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八、聘用及待遇
(一)由用人事业单位与批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九、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应聘者伪造相关证书证件的,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资格的,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过程中作弊的,或有其他严重影响引进工作公正合理性的不当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及后续相关手续的参与资格,已入编或聘用的取消入编或聘用资格,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应聘者具体聘任岗位等级由引进单位按省、市、单位有关聘用制度和聘任规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聘任。应聘者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无关。
(五)本次公开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1222817,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1226230,020-87302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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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