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村级干部队伍结构,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现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干部助理。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干部助理114名,其中:资市镇8名,马家寨乡18名,熊河镇16名,白马寺镇16名,沙岗镇17名,普济镇14名,秦市乡13名,郝穴镇1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能够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热爱农村工作,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奉献精神,热心为群众办实事;
3.户籍在江陵或在江陵居住工作3年以上的;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法治意识不强,违反法律法规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或正在被审查调查(侦查)的;
2.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且仍在影响期的;
3.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4.涉及“村霸”、涉黑涉恶的,或者利用宗族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村(居)务的;
5.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党员、群众评价较差的;
6.其它不适宜招聘任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0月25日至11月1日17:00结束。
2.报名方式: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组织室报名。报名时需提供:①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江陵县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干部助理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发放面试准考证,应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面试
面试成绩为100分,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结束后向社会公布。面试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县委组织部按照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组织开展体检。具体时间、地点依实际情况而定。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根据体检情况,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名单,由县委组织部会同乡镇党委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同步征求纪检、公安、卫计、民政等部门意见,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聘人选。
(六)公示
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江陵县党建网对确定的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被举报不符合条件或有其它违纪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按考察结果递补。
(七)培训
公示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和地点依实际情况而定。
(八)聘用
岗前培训结束后,由乡镇党委统筹安排到村(社区)工作,见习期2个月。见习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会同乡镇党委对见习人员思想素质、道德品行、实际能力、个性特点及岗位适应性等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考核合格人员由乡镇签订招聘协议,一个聘期为3年。聘期内,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一次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协议。
四、报酬标准
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后,待遇参照2017年大学生村官标准发放(具体标准以县委研究为准)。见习期间待遇按照聘用后标准的80%执行。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江陵县委组织部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