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及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程序,喀什地区现面向云南省招聘引进704名事业编制优秀干部人才。
一、招聘条件与招聘对象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
3.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
1.内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历届毕业生。部分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及部分乡镇岗位,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学历。
2.中共党员或具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或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一村一大学生、“三支一扶”人员,可优先聘用。同一岗位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三)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曾受到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
2.被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4.取消聘用资格未满3年、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公职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工资待遇及相关保障
1.根据地区类别、学历差别、岗位区别等,月薪5600元至8000元(含五险一金)。
2.报销首次进疆抵喀交通费(火车票、汽车票),乘坐飞机的按照火车硬卧标准报销。
3.用人单位提供住宿周转房,或帮助租房(3年内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标准补贴房屋租金50%),配备基本的生活设施。
4.配偶志愿到喀什工作,且符合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条件的,优先录(聘)用,原具备公职人员身份的优先调入喀什地区对口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其他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条件的,由当地安排合适的灵活就业岗位,支持鼓励自主创业;对配偶、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愿意随迁的,无条件办理落户手续。
三、招聘岗位
详见岗位表。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与面谈、考察、体检、审批备案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截止11月10日。
报名采取电话报名、邮箱报名、开展招聘宣传动员的高校报名和招聘现场报名等方式进行,符合公告与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可通过公告的招聘联系电话报名,或向招聘邮箱投递报名表,或在开展招聘宣传动员的高校报名,或携带报名材料到招聘现场直接报名。
(二)资格审查与面谈
资格审查与面谈工作根据考生报名实际,分别在报名人员相对集中的城市设立考点。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成功后由招聘工作人员负责通知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需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毕业证、校级以上获奖荣誉证书原件与复印件,个人自荐材料及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一村一大学生、“三支一扶”等身份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审查与面谈。
(三)考察与体检
入围考察与体检人员按照1:1.2的比例确定,按1:1.2比例不足1人时补足1人。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打印《考察政审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考察政审表》、个人档案、毕业证原件于体检时送交指定地点。体检按照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统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实施。体检、复检费用根据体检实际价格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审批备案与聘用
喀什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谈、考察、体检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照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办理聘用手续。根据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管理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等事宜。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新聘用人员在喀什地区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五)其他事项
喀什地区将长期招录乡镇公务员、中小学教师,敬请广大毕业生关注、咨询。
联系电话:18469175539、18487235512、18388184053、18469119895;
咨询、投递报名表专用邮箱:ksdqnzsgz@163.com
喀什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25日
招聘公告附件1:《喀什地区2018年秋季事业单位引进招聘优秀干部人才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