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协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为进一步打造适应自贸港建设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政协干部队伍,提升省政协机关“三服务”能力水平,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省政协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海南省政协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一、基本情况
海南省政协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省政协委员联络服务中心,省政协网络议政服务中心,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省政协委员联络服务中心,主要协助省政协机关开展委员联络,做好服务与管理工作。
省政协网络议政服务中心,主要承担省政协机关信息化建设、政协门户网站、委员履职平台、网络议政平台、线上会议平台的建设和管理等职责。
二、招聘岗位
本次2家所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6名(省政协委员联络服务中心3名、省政协网络议政服务中心3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名,管理岗位人员4名。具体详见《海南省政协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政协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应聘管理岗位要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6.属于在职人员应聘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19日至2006年4月18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以及其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应聘时已经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或劳动关系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7.现役军人;
8.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9.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0.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方案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协海南省委员会官网https://www.hainanzx.gov.cn、海南省政协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招聘信息,明确招聘的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年龄等所需资格条件等。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在政协海南省委员会官网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9日。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政协海南省委员会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应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省政协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注册时间:2024年4月30日8:00至2024年5月14日12:00。根据审核结果补充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17:00。(周末正常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网址:政协海南省委员会官网https://www.hainanzx.gov.cn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海南省政协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复印件,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复印件;
(3)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6)《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7)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8)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上传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4.资格审查及查询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规定时间内准时关闭。
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会发布一次延长公告,如仍未达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岗位被取消的,不再安排相关考生再次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结果一般在报名结束后10天内公布。
5.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政协海南省委员会官网https://www.hainanzx.gov.cn公告。考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各个环节的考试时,均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三)组织考试(笔试和面试)
本次招聘将委托有资质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承担命题和考务组织工作。
1.笔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组织笔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分别命题,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其中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比重应不低于60%,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履职基本要求等因素,分岗位科学合理设定,且不得低于参加本岗位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政协海南省委员会官网上公示3天。
2.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3天在政协海南省委员会官网公布。
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包括:《海南省政协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如因校方原因晚发或者缓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开展面试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不同岗位邀请5或7名相关专家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其中海南省政协机关考官小组专家成员占比不超过6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在网上公示。
4.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在政协海南省委员会官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标准执行,由省政协办公厅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省政协办公厅承担。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监督小组工作人员陪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有相关经验的同志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和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5.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省政协纪检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结束前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期发现影响聘用的。
(六)核准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经海南省政协机关党组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南省政协办公厅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如拟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先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本人与原单位解除(或者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七)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初次就业或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工作时间一年及以上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招聘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试题、考试、考察情况以及领导小组讨论情况;考察时应公道正派不得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提供虚假报名信息,不得作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合同,予以清退。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省政协机关纪委:0898-31999266(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海南省政协办公厅组织人事处:0898-31999212,31999338(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七、联系方式
本公告由省政协办公厅负责解释。
1.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898-31999212,31999338(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31999337,31999301(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海南省政协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资格条件 |
备注 | |||||||
性别 |
岗位性质 |
年龄 |
学历 |
学位 |
本科专业及代码 |
研究生专业及代码 |
岗位要求 | |||||
1 |
海南省政协委员联络服务中心 |
管理人员1岗位 |
1 |
不限 |
管理岗 |
3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统筹协调能力强,具有文稿写作能力 |
|
2 |
管理人员2岗位 |
2 |
不限 |
哲学010101;政治学与行政030201;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4T;汉语言文学050101;秘书学050107T;英语050201;新闻学050301;传播学050304;行政管理120402 |
马克思主义哲学010101;中国哲学010102;中共党史030204;政治学理论030201;政治学0302;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30504;汉语言文学050103;语言学学及应用语言学050102;新闻学050301;传播学050302;行政管理120401 | |||||||
3 |
海南省政协网络议政服务中心 |
财务管理人员 |
1 |
不限 |
管理岗 |
3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会计学120203K ;财务管理120204; 审计学120207;资产评估120208 |
会计学120201;会计1253;审计1257;资产评估0256;金融0251 |
|
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可不受专业限制,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
4 |
网络管理员 |
2 |
不限 |
专技岗 |
电子信息类0807;计算机类0809
|
电子科学与技术类0809;信息与通信技术类081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0812 |
|
|
备注: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19日至2006年4月18日期间出生);
2.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3.专业目录,以教育部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附件2海南省政协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所报岗位 |
|
填表日期 |
年 月 日 |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日 |
|
电子照片 | |||||
政治 面貌 |
|
民族 |
|
籍贯 |
|
健康 状况 |
| ||||
联系电话 |
|
|
|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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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
|
是否应届毕业生 |
| ||||||||
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 |
|
兴趣专长 |
| ||||||||
教育经历(从大学写起) | |||||||||||
起止年月 |
院校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
例:201309-2017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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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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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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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 |||||||||||
起止年月 |
工作单位 |
岗位 |
专业技术职务 |
行政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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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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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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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干部或兼职辅导员经历 | |||||||||||
起止年月 |
校级学生干部部门及职务 |
二级院系学生干部部门及职务 |
兼职辅导员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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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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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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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人保证所填写的所有信息属实,否则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签名: 年 月 日 | |||||||||||
审查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
附件3
考生诚信承诺书
我已仔细阅读《海南省政协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清楚并理解其内容。现郑重承诺如下:
本人所填写(提供)的个人基本信息、年龄、学历学位、职称、学历、工作(实习)经历等一切报考信息均真实有效。
本人自觉遵守公开招聘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义务。
本人自行与所在单位进行沟通,确保考察、调档等工作顺利进行,如因此导致后续招聘手续受阻的,责任自负。
如因不符合招聘条件在招聘过程中被取消资格,后果由本人承担。如有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报名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接受取消应聘资格,将纳入个人诚信档案,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由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摁手印):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附件4
同意报考证明
海南省政协办公厅:
兹有我单位 同志,身份证号: ,参加海南省政协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考试。我单位同意其报考,并保证其如被聘用,将配合办理其档案、党团、人事关系的移交手续。
该同志在我单位从事 工作的开始时间为
年 月至 年 月,已满最低服务年限。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 |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联系电话: ____年____月____日 |
政协海南省委员会办公厅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