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肇庆市鼎湖区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机关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肇庆市鼎湖区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相关招录程序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机关雇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2.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工作责任心强,擅于沟通,具有敬业精神及团队精神。
3.该岗位是从事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要求熟悉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具有较好的写作水平,在面试阶段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5日后出生),招聘对象为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为会计学(A120201、B120203)、财务管理(B120204)、审计学(B120207),报考时须取得毕业证书。考生报考专业的代码以《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若本次报名人数不足3人(不含3人),不能形成竞争选拔的,取消本次招聘。招聘程序为:向社会公布招聘人数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考。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用。笔试、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按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5日至11月8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鼎湖区总工会(鼎湖区坑口街道罗隐大道14号)二楼综合办公室。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填写《肇庆市鼎湖区总工会招聘机关雇员报名表》(见附件)。同时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有效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由招录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并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按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视笔试成绩调整进入面试人数。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情况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公布。笔试、面试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考生。
(三)体检
经笔试、面试确定考生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或放弃聘用资格的,经鼎湖区总工会研究决定后,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组织考察
由招录单位派出考察组,对通过体检人员进行考察和综合评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五)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工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初次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劳动合同期满,招录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双方同意续聘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按照《肇庆市鼎湖区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肇鼎[2016]7号)标准执行。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2.考生报名后请密切留意鼎湖区政府门户网上本次招聘的相关公告通知。
3.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4.本公告由肇庆市鼎湖区总工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肇庆市鼎湖区总工会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2620552,联系人:何劲梅。
肇庆市鼎湖区总工会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