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深圳市坪山区卫生系统医疗水平,拟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坚持以下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二、拟选聘岗位及人数
康复医师、检验技师、妇产科医师等各1名(详见附件1)。
三、选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137号)和《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相关规定条件;
2.符合本通告和《深圳市坪山区区属公立医院2018年10月公开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选聘范围。户籍要求为“市内”的,须为深圳本地户口。
2.选聘专业
(1)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2)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3.报考年限计算。报考年限计算截止2018年9月30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5—7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具体地点为深圳市坪山区政府二办201B室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王老师;咨询电话0755-84513460。
(二)报名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深圳市坪山区区属公立医院2018年10月公开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6.证明应聘人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7.其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
请务必按照要求规范填写表格,确保信息准确,未按要求填报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如填报信息虚假,取消聘用资格,我们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参加考核名单,确定后的人员,我们将通过电话方式进行通知。
审核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三)考核内容和方式
1.考核采取面试形式,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个人素养、专业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2.考核由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
3.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合格线70分。面试成绩合格者,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于面试成绩相同难于确定人选的,由招聘单位组织有关专家组成遴选委员会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坪山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公示7天。
六、其他事项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深圳市事业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 〔2012〕16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申报办理聘用手续。
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