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师资队伍,罗湖区教育系统计划赴东北师范大学设置考点,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59名,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2018年11月面向2019届应届毕业生赴东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要求且属于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暂缓就业的不予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的界定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研究生报考的,其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的签发时间确定为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时间。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大学在读期间有不及格科目或重修者不予接受报考。
2.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为35周岁(即1982年10月26日之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7年10月26日之后出生)。
3.对报考学历的要求
学历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职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以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则本科学历不可以报考。
4.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本科生报考的,所学专业必须是所报岗位所列的本科专业;研究生报考的,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所列本科专业相对应。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用目录》(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专业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有70%以上相同的视为相符。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若报考者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数学”,则不符合要求。上述示例中如将学历改为“本科”,专业为“汉语言文学”,若报考者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数学”,视为符合要求。
(3)报考者具有两个毕业证书和两个学位证书(四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职位。
5. 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
考生应取得《岗位表》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如报考高中岗位的需提供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需提供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仅有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报考小学岗位的需提供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考生需提供岗位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本人提交承诺书(见附件3),书面承诺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取得职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3年10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大学在读期间有不及格科目或重修科目者;
5.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6.2019年9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国家教育部等部门规定不予报考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请提前下载《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2018年11月面向2019届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以下简称《报名表》),填写相关内容,并携带应聘材料至现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2.报考时间:
2018年11月10日(星期六)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3.报考地点:
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外国语学院旁多媒体教室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与报名时间、地点一致。
2.资格审查方法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考单位组织专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查阅资料、面谈或专业测试等方式,考察报考者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并进行预评分,评分标准为:学历学位、学业成绩等占50%,职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在校表现、实习表现、专业水平及能力素质等)占50%。根据预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按各岗位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某岗位报名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该岗位预评分高于60分的报名人员进入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书领取事宜在深圳市罗湖教育应用网(www.luohuedu.net)公告栏处公布,请入围面试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地点凭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根据要求准时参加面试。面试名单公告时间:2018年11月 12日(周日)上午8:00后。
3.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交复印件(材料不齐的不接受报考)。
(1)基本材料:报考表(需贴照片、提交原件)、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需有院系加盖公章)、获奖证书、作品等资料,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另,研究生报考的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和本科成绩单(在就读大学档案室复印原件,加盖相应印章)。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取得学位证书)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4.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面试;
(2)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和资格初审;
(3)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最终以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复审结果为准;
(4)初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直接确定拟聘人选的方式。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与公布面试入围人选时一并公布,请考生按《面试通知书》要求进行候考。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组织,面试形式为“说课+问答”,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发放《面试成绩回执》。
(四)确定入围拟聘人员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按岗位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说课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如说课成绩仍然相同,则资格审查预评分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所有岗位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罗湖教育应用网(www.luohuedu.net)公告栏处公示。
另外,拟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三方就业协议(请拟聘考生带上三方就业协议原件),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成绩回执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考单位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招考单位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在“罗湖区电子政务网”网站(http://www.szlh.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相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批准未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试用期
用人单位与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招考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8年10月26日。
(二)拟聘人员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职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方案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五)拟聘人员毕业后凭报到证统一到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报到,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并安排到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开招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和职业年金相关制度。在罗湖区内所聘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招考查询网址如下:
1.罗湖区政府在线(www.szlh.gov.cn);
2.罗湖教育应用网(www.luohuedu.net);
(八)咨询方式如下:
1.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55-25666904、25666350。
2.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应届毕业生赴东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