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政府雇员窗口服务岗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长期在白云区工作。
(三)身体健康,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应聘岗位的工作。
(四)本次招聘岗位共有窗口服务岗2名,分别设置不同条件。
1.窗口服务岗A:需年满18周岁,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专业为法学(B030101)、社会学(B030301)、社会工作(B030302)、新闻学(B050301)、网络与新媒体(B050306)。
2.窗口服务岗B:需年满18周岁,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专业为护理学(B100501)、国民经济管理(B02010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B080901)。
(五)服从聘用单位工作岗位安排。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政通路35号204室(白云区流动救助服务小分队办公室),可乘坐公交车到广园客运站或柯子岭站下车,步行十分钟到达。
4.报名要求:
(1)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须如实、完整填报,粘贴本人照片,如有电子版证件照可直接彩色打印,无需粘贴)、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在同一面A4纸上)、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需在同一面A4纸上)、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考生报名提交的联系电话等必须真实、有效,如因考生提交内容不实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核和面试通知书发放
考生本人需亲自到现场报名同时参加资格审核,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准备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核后退回,复印件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留存),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面试开考比例为1:3。
2.面试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考生须持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未按照通知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将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四)考察和体检按招聘职位职数1:1的比例依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考察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需提供广州市三甲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单(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同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政府雇员工资待遇依照白云区政府雇员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参加过考试但未被聘用的考生纳入政府雇员备选库,用人单位可按要求在备选库中启动补录程序。
六、附则
本公告由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及举报、投诉电话:020-86494041(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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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