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安全监管,提升本处消防及其他各项安全管理水平,福州市人民防空平战结合管理处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及任职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传染性疾病;
3.年龄45周岁以下;
4.高中以上学历,持有电工证的水电工,具有一定消防工作经验的或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二、岗位职责
1.本单位日常电气设备安全使用的巡视检查及其用电安全防护等工作;
2.协助开展各项安全监督检查,查处消防违规行为等日常工作;
3.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工资福利待遇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月工资32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3500元,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电工证。
报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仓房街37号,福州市人民防空平战结合管理处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1-88281034 13860638078
截止日期:2018年11月26日
福州市人民防空平战结合管理处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