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2018年吉安市吉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全日制在读学生及现役军人;
5.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专业分类
1.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吉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工作经历、学历、资格证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25周岁以下指1992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7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2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
2.专科和本科专业分类按江西省人社厅赣人社字〔2016〕319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3、附件4),研究生专业分类按江西省人社厅赣人社发〔2012〕86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5)。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13日(9:00-17:00)。
2、报名地点:吉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二楼(城北洪先路)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和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登录教育部学信网打印含二维码的学历查询认证材料1份。
(2)报考岗位所要求提供的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吉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2,用电脑录入有关信息后打印)一份。
(5)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材料。
5.考生持报名所需材料交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初审同意后,现场办理报名、缴费手续(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及违反其它相关规定者,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6.现场改报。报名并缴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或调减,并于11月15日前在吉水县政府网公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应在11月16日17:00前重新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并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一次现场改报。需要改报的考生须到吉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802室进行现场初审并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考生可退回报名费。
7.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前两天在吉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802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和面试分别按50%和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对特殊岗位的招聘,经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范围和教材。笔试时间为2018年11月24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和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等电子设备。
2.面试
(1)入闱面试人员名单见吉水县政府网公告。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人数少于1:3的全部入闱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4)面试前两天下午5:30时前,考生书面提出放弃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合成的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的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当出现无人递补、面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按以下原则处理: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其中笔试、面试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3.体检前两天下午5:30时前,考生书面提出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按合成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如合成的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对象;如面试成绩又相同的,不予递补)。因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前书面提出放弃和体检后出现的岗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4.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5.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县人社局、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聘用
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吉水县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上编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1.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796-7108083(县人社局)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796-8680690
2.监督举报电话:0796-3560694(县纪委监委)
附件1:2018年吉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事业).doc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