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街道办事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及择优录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民政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广东省户籍。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工作职责与义务,愿意服从分配。
(三)35周岁以下(截止到2018年10月31日),工作踏实认真,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合作、表达分析能力;具有基层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学历及专业: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不限专业类别,具有较好的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熟悉word、excel等office软件操作,有从事民政工作经验者、退伍军人及能说粤语者优先考虑。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5日(星期一)至11月9日(星期五)。
2、报名方式:应聘者填写《天河区人民政府沙河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附上本人简历、电子彩色证照,以及身份证、户口簿页、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鉴定证书、各类资格证书扫描件,请将各文件名修改为“姓名+文件内容”,以压缩包的形式分别发至以下邮箱:3431246301@qq.com。
3、初审:经沙河街道办事处初审合格,可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于11月13日(星期二)在天河区信息网公布,同时发送短信到报名者手机。
4、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需认真对照报名条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根据报名情况,经初步审查符合聘用条件者将进行统一笔试。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将以短信的方式通知进入笔试的人员。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参考用书,主要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水平,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行政管理、公文写作等基本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查与面试:在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参加面试人员应提供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书等,所有证件、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仅用于备案存查,复印件不予退回。提交的有关证件原件经审核后现场退还。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3、成绩公布: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河区信息网上公布。
(三)体检及组织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人员自行在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普通入职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组织考察主要围绕应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
(四)录用及公示。
拟聘人员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天河区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不良反映的,进入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正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有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试用期考核合格并确定聘用岗位的人员,薪酬待遇参照天河区编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其他管理办法按照沙河街道办事处有关规定执行。
(二)住房公积金。聘用期间享受住房公积金。
(三)社会保障。聘用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四)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金中个人支付部分及有关税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其它保障。聘用期间,按照劳动政策法规和单位管理规定享受法定休假权利。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沙河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联 系 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37280749
沙河街道办事处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