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后勤服务类岗位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计算机类、建筑类、土木类、测绘类、地质类、矿业类、公共管理类等专业;
4.年龄原则不超过35周岁(自然资源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5.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有效残疾人证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聘用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资料:《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残疾人招聘报名表》(附件)一式两份(要求双面打印);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复印)。报名表可直接登录清远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zrzyj/)下载附件。
(二)报名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7月5日(以报名邮件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或邮局邮寄资料方式报名。报名地点(邮寄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自然资源局人事科(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13号交通大厦6楼621室),邮政编码:511518,咨询电话:3365089、3369911(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四)注意事项: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面试。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组织进行。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由清远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参照公开招录在同级人社、卫健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非指定医院体检结论无效。
3.考察。由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及思想政治品德表现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四)办理聘用手续。清远市自然资源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清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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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