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结合泰和县人才需求情况,本次招聘岗位为高层次人才岗位共12名(其中高中教师4名,医师6名,其他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详见《2024年泰和县补充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条件:
1.报考者必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40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必须在报名结束前,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3.“限高校应届毕业生”要求的岗位,除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即2023年和2022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4.高中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关,具体专业要求见《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附件4)。其他岗位的专业分类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名。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中的专业可按专业名称与相应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相互对应。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6.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应届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的,还须在8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将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泰和县人民政府网、泰和县融媒体等平台发布《2024年泰和县补充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告》。
2.考生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下午5点,逾时不予受理。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发送至threnshi@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扫描件均为jpg图片格式,大小在200kb—300kb之间,所有扫描文件均以报考人员姓名命名)。
报名材料:①《2024年泰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贰份;②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③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出具2024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⑤近6个月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
3.资格复审。网上报名的,请携带报名材料,于7月25-26日在县人社局人事股(泰和县行政中心1609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除数学教师岗、物理教师岗、医师岗位外,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达1:3及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该比例的将相应调减岗位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4.组织面试。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参加面试,教师岗位为无生试讲,其他岗位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为体检考察对象。
5.体检。①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出现同分情况则采取加试面试方法,加试面试分高者入闱。②体检由泰和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考察资格。
6.考察。由泰和县委人才办、泰和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招聘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7.公示和聘用。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拟聘用人员报县政府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报考人员聘用后在泰和县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1年),在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动。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泰和县委人才办、泰和县人社局牵头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并按《泰和县人才强县十条措施(试行)》(泰才字〔2023〕3号)文件执行人才待遇。
六、其他事项
1.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造成的缺额,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未尽事宜由泰和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咨询电话:0796-8638831(泰和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796-8638491(泰和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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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4年泰和县补充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泰和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