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天公证处的前身是武汉市公证处,是武汉市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公证机构;2008年根据司法部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相关精神改制,改制后更名为武汉市江天公证处。自1981年建处以来,武汉市江天公证处在多年的办证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办证经验,形成了一支团结、务实、高效的公证队伍——现有公证人员36名,8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研究生9人,公证员14人。武汉市江天公证处一直致力于窗口文明服务建设,多年来诸多荣誉相伴相随——1999年首批荣获“司法部部级文明公证处”称号,多次被省、市司法行政系统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法律服务文明示范窗口单位”、“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示范点”、“湖北省司法行政系统文明单位”、 “武汉市司法行政系统文明单位”、“武汉市外事工作先进集体”、“武汉市司法行政系统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单位”、“武汉市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岗位名称:窗口工作人员
2、需求人数:2名
3、工作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香港路
4、任职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享有公民合法权利,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行动能力障碍、肢体残疾、听说能力障碍,无精神病史;
(3)年龄35周岁以下,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法律专业;
(4)普通话标准,形象气质佳,谈吐清晰;
(5)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公证相关业务流程;
(6)武汉市户籍且武汉市内有固定住所。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薪酬福利
录用后按相关规定确定工资待遇,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工作餐等完备的福利保障。
四、应聘程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即日起至2018年11月9日下午14:00将《个人简历》(见附件1)及《报名表》(见附件2),以及本人近期清晰生活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证书一并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recruit6@whzsrc.com,邮件标题注明:“江天公证处+窗口工作人员+姓名”,请勿重复投递简历。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务必保持手机通畅,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五、聘用管理
凡经录用,办理入职手续,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社会保险。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否则不予录用。
六、其他事项
1、应聘者须诚实守信,凡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2、咨询电话:027-83883579罗老师(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七、考生关注
1、更多招聘信息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北事业单位招聘(hbsydwzp)”
2、招聘咨询信息交流群: 876099271
武汉市江天公证处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