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国家“985工程”建设高校之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实验技术人员25人。
一、 招聘岗位
实验技术人员25人,详见附件1。
二、 招聘条件
1.符合国家及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备较强的写作与沟通能力,英语和计算机水平较高。
4.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校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均为全日制统招)的优秀毕业生。有工作经历者在工作期间表现优秀。
5.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0月29日之后出生),国家重大科研平台等岗位有相关工作经验、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详见附件1。
三、 招聘程序
1. 邮件报名:请应聘者于2018年11月19日之前将个人简历、《华中科技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建议合成为一份PDF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personnel@hust.edu.cn。邮件主题、《华中科技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及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均命名为“应聘单位+姓名+身份证号”,通过邮件附件发送,勿使用外部链接。
不按规定格式报名者,视为无效报名。
2. 资格初审: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及报名情况,成立资格初筛小组,按相关程序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对报名人数不足或通过初筛人员较少的岗位,缩减该岗位本次招聘计划或停止该岗位本次招聘工作。
3. 考核: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4. 用人单位考察:考察人选的综合素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5. 体检,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6. 审批与聘用: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经学校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 其他注意事项
1.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华中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留意。
2. 因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排序依次递补。
3.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相关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 对招聘工作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拨打监督电话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监督电话:027-87543616。
5. 本次招聘工作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27-87542427,联系邮箱:personnel@hust.edu.cn。
华中科技大学人事处
2018年10月29日